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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定0.2级(0.1级)及以下交流仪表、直流仪表、变送器、交流采样式表、电能表、谐波测量仪表等。
2.本装置配用的标准表能测量电测量变送器输出的直流电压和电流值,包括优先采用值和非优先采用值,测量误差 ≤±0.0 1%。通过计算机控制,能实现变送器的自动检定。
3. 本装置配用标准表,带有高精度的数字/频率变换器(DFC),标准脉冲输出的最高频率达2MHz。通过计算机控制,能实现电能表的自动检定。
4. 装置的下述技术指标,可以实现自检(配用的标准表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
A.装置输出的电压、电流、单、三相功率稳定度;
B. 输出电压、电流的失真度;
C.三相电压对称度,三相电流对称度;
D.安放被检表位置的磁感应强度(选项)。
·电压量程(V)
10、20、50、100、200、400、800;
·电流量程(A)
0.1、0.25、0.5、1、2.5、5、10、25、50、100;
·调节范围 0~120% (800V电压、100A电流除外);
·调节细度 0.005%;
·输出电压、电流、功率稳定度≤0.01%/60s;
·每相电压最大输出容量 50VA
·每相电流最大输出容量 100VA
·正弦波输出时失真度 ≤0.3%。
基波移相
·分相移相以UA为参考,UB、UC和IA、IB、IC皆可对 UA作0.00°~359.99°移相;
·电流对同名相电压三相统调移相0.00°~359.99°,幅度和相位的分相调节能输出所需的
三相不平衡输出。
·准确度 ±0.2°;
输出频率
·调节范围 45~65Hz;
·调节细度 0.001Hz;
·调定值准确度 5×10 。
畸变波输出
·谐波次数 2~31次,
·同时含有的谐波个数 0~30个;
·谐波幅度 总谐波的峰―峰值,应不大于以峰―峰值表示的基波额定值(即电压、电流量程)的50%;同时,包括基波在内的畸变波峰峰值应不大于以峰峰值表示的基波额定值的125%;
·各次谐波对基波移相(以基波正过零为参考相位) 0~360°。
三相相角对称度(在未作分相相位调节的情况下)
·三相四线 相电压之间120°±0.2°;
·三相三线 UAB对UCB 滞后60°±0.2°;
·相电流对同名相电压 ±0.2°。
直流输出电压(包括辅助量程)
·量程 mV: 45、50、60、75、100
V: 0.15、 0.2、 0.25、0.3、 0.45、 0.5、0.6、0.75、1、1.5、 2、 2.5、3、4.5、 5、7.5、10、 15、20、25、30、45、50、60、75、100、150、200、250、300、450、600、750、1000。
直流输出电流(包括辅助量程)
·量程 uA: 5、7.5、10、15、20、25、30、50、75、100、150、200、250、300
mA: 0.5、0.75、1、1.5、2、 2.5、 3、5、 7.5、10、15、20、25、30
A: 0.05、 0.075、 0.1、0.15、 0.2、0.25、 0.3、 0.5、 0.75、 1、 1.5、 2、2.5、3、5、7.5、10、15、20、25、30。
直流输出容量 最大30W
直流输出调节范围和细度
·范围 0~120% ( 1000V电压、30A电流除外);
·细度 0.002%
直流输出准确度 0.05(0.02)%;
直流满量程输出的稳定度
1分钟满量程输出值的变化 ≤±0.01% RG
纹波及噪声电压引起的误差 ≤±0.01% RG;
负载从空载到满载引起的误差 ≤±0.01% RG;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5(0.03)
装置测量工频电压、电流、有功功率、电能的允许误差 0.05%(0.03%);
装置测量无功功率、电能的允许误差 0.1%;
相位测量误差 ±0.05°;
功率因数测量误差 ±0.0002。
工作电源 单相220V±10%,50Hz±5%。
使用环境 温度20℃±10℃,相对湿度≤85%RH。
外形尺寸 1800×800×750mm。
重 量 135 kg。